重庆市《城市道路交通运行数据融合规范》DB50/T1377-2023,自2023年06月20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城市道路交通运行数据融合的总体要求、数据来源、数据描述、数据组织、数据分析、数据应用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对城市道路节点、路段、立交、桥梁、隧道等城市道路网的交通运行数据融合应用。
本规范围绕城市道路交通运行数据融合的全流程,系统规定了数据来源、数据描述、数据组织、数据分析及数据应用等关键环节的技术要求。本规范将交通运行数据划分为原始静态数据、原始动态数据和再生数据三大类,并针对各类数据定义了详细的特征参数、统计间隔和统计量,旨在通过多源数据的标准化整合,生成比单一数据源更具价值的融合信息。同时,本规范建立了空间、时间、属性三维标签编码体系以及相应的数据词汇表,为数据资源目录化管理和高效检索奠定了基础。此外,本规范还对数据治理、运行评价、参数预测等分析环节提出了明确的质量指标与精度要求,最终将融合数据落地于交通控制、交通诱导、交通指示等具体应用场景,为提升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提供了标准化的数据支撑。
本规范对交通运行数据进行了系统性分类,明确了原始静态数据涵盖道路土建、机电设施及管理规则等基础信息,原始动态数据则包含交通流量、速度、排队长度及信号配时等实时运行状况。在此基础上,再生数据根据不同的交通管理场景和应用场景精度需求,对原始动态数据进行关联重组,生成服务于交通控制、诱导和指示的增值数据。为便于数据管理,本规范设计了以空间、时间、属性三大类为核心的标签库,并制定对应的编码规则与词汇表,构建了清晰的数据资源目录。
本规范强调数据融合前须经过严格的治理流程,包括数据清洗和检测时钟同步,并对交通流量与速度数据提出了具体的质量要求,如统计间隔不得高于15分钟。在运行评价方面,本规范规定了交叉口、路段、路网等不同对象的评价指标,如车均延误、排队长度及道路交通拥堵指数等。针对交通预测,本规范对交通流量、行程速度与行程时间的预测精度和时长分别设置了明确的技术门槛,为数据驱动的交通预判分析提供了基准依据。
本规范详细阐述了融合数据在交通控制与交通诱导两大核心领域的应用方式。在交通控制层面,分别对交叉口、干线及区域信号控制提出了配时基础数据选取、控制时段划分与方案优化等具体要求,并涵盖了公交专用道控制和多车道汇入控制等特定场景。在交通诱导层面,本规范对诱导点位的设置、诱导信息的类别与显示颜色进行了统一规定,并明确了停车诱导、路线诱导等不同应用场景下控制参数与评价参数的数据精度要求,从而确保数据融合成果能够有效指导交通管理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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