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矿山边坡生态恢复技术标准》DB43/T2057-2021,自2021年06月02日起实施。
文件规定了矿山边坡生态恢复的边坡分类、基本规定、资料收集与调查、边坡坡面防护、生态恢复技术、维护管养、工程验收及档案管理等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湖南省矿山边坡植被生态恢复工程。
本规范针对湖南省矿山边坡植被生态恢复工程,系统规定了从边坡分类、资料收集与调查、坡面防护、生态恢复技术到维护管养、工程验收及档案管理的全流程技术要求。规范以“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为基本原则,强调在保障边坡稳定性的前提下,通过截排水系统构建、表层固土及多种人工修复与自然恢复手段的综合运用,重建或改善植物生境,最终形成与自然融合度高、功能稳定的乔灌藤草复合植物群落。本规范强调因地制宜选择乡土物种,并明确了不同生态恢复技术模式的适用条件、施工工艺及对应的管养期限与评价标准,为矿山边坡生态修复工程的设计、施工与长效管理提供了可操作的技术依据。
本规范将矿山边坡按坡度和坡质进行工程分类,并识别出挖损山体、高陡岩质边坡、排土场边坡等六类主要恢复区域。工程设计前须先评价边坡稳定性,不稳定边坡须先行治理。同时,必须对矿区自然概况、地质环境、开采历史、植被及土壤等基础资料进行全面调查,为后续技术方案的选择奠定基础。
本规范构建了人工修复与自然恢复相结合的技术体系。人工修复法涵盖人工撒播、生态垫、机械喷播(含常规喷播与基材喷播)、绿化栽植及藤本植物攀附等多种措施,并针对不同技术明确了其适用条件与材料、施工要求。自然恢复法则通过封禁或封育措施,对条件较好的边坡进行低干预恢复。
本规范规定了严格的维护管养制度,木本群落管养期定为2年,草本群落为1年,并细化了各阶段的养护措施。同时,建立了以木本植物与草本植物竞争关系为核心的效果评价标准,分设优、良、中、差四级,并据此制定了包括追播、割除、间伐在内的针对性动态管理对策,确保植物群落按预期目标正向演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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