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核算技术指南》DB14/T2660-2023,自2023年04月18日起实施。
本文件给出了重点行业企业废气和废水中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核算的程序和方法。本文件适用于指导山西省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企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以及污染物排放管理等过程中开展的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核算工作。
本指南系统规定了山西省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的核算程序与方法,涵盖铅、汞、镉、铬和类金属砷五种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文件适用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及污染物排放管理等场景,将核算分为许可排放量和实际排放量两类。核算程序依次为污染识别、核算方法选定、排放量核算及结果汇总。方法包括参照排污许可证技术规范、排污系数法、实测法及类比法,并提供了详细的行业分类、污染源识别表及核算表格模板,为企业和环境管理部门提供了统一、规范的技术依据。
本指南适用于山西省六大重点行业,包括重有色金属矿采选业、重有色金属冶炼业、铅蓄电池制造业、电镀行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皮革鞣制加工业,核算对象为废气与废水中的铅、汞、镉、铬、砷五类重金属污染物,覆盖新项目环评、排污许可及日常排放管理全流程。
核算工作遵循污染识别、方法选定、排放量核算与结果汇总的标准化流程。针对许可排放量,优先参照已发布的行业排污许可技术规范,无规范时采用排污系数法或类比法;实际排放量则优先采用实测法,不具备监测条件时采用排污系数法,确保核算工作有据可依、规范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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