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是指导贺兰县全域1204.72平方公里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活动的纲领性文件。规划以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县为目标,严格落实耕地保护、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构建“一山一河,一心两翼,一轴三区”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通过实施生态筑底、绿色高效、市县一体、城乡融合四大战略,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优化城镇村等级体系与产业布局,强化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均等化配置,着力将贺兰打造成为山明水净的生态之城、宜居适度的幸福之城,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新宁夏贡献贺兰力量。
筑牢生态底色与农业根基
规划将生态保护与粮食安全置于首位,划定生态保护红线306.24平方公里,优先将长期稳定利用耕地划入361.33平方公里的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通过构建“一屏一带、多廊多点”的生态安全格局,严格管控自然保护地,系统推进贺兰山、黄河及湿地、森林、水资源的一体化保护修复。同时,依托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化“一园四区”农业发展格局,实施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分类推进村庄治理与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为国家级乡村振兴示范县建设提供坚实支撑。
优化城镇空间与公共服务配置
坚持集约高效与均衡配置原则,规划构建“中心城区-重点镇-一般乡镇-中心村-基层村”五级城镇村体系,明确各城镇职能与发展重点,形成“一园三区”产业空间布局并划定工业控制线。以提升城乡服务保障水平为导向,统筹布局外通内畅的交通网络、三级城乡社区生活圈以及供水、污水、能源、燃气、通信等绿色市政基础设施,全面提升县城综合承载能力和乡镇辐射带动能力,深入推进与银川同城一体化发展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