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划是指导北京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工作的纲领性文件,立足首都“四个中心”城市战略定位,以首善标准统筹全市16410平方公里行政辖区的户外广告设施布局。本规划坚持总量控制、绿色低碳、安全发展原则,提出到2035年实现精治共治法治治理目标,全面建成权责明晰、管理精细的法规制度标准体系,设施品质达国际一流水平。本规划构建了“区域布局—用地管控—总量控制—风貌引导”多维度体系,将全市划分为禁止、限制、允许三类设置区域,建立以建筑体量为基础结合区域与用地系数的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并对核心区、副中心、中心城、平原区、生态区五大分区及长安街、中轴线、重点商圈等风貌节点提出差异化的设置指引,强化风貌塑造与城市形象的融合。
分区分类构建多维度控制体系
本规划依据城市空间结构与区域功能定位,将商业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划分为禁止设置区域、限制设置区域和允许设置区域,实现圈层引导、动静结合。同时,按照用地功能与产业发展的关联程度,将载体用地划分为四类功能用地,从严到松分别控制设置。禁止设置区域重点保障中央政务环境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限制设置区域通过控制类型、面积、色彩等指标引导设施与风貌协调;允许设置区域则给予更大创意空间,营造浓郁商业氛围。
总量控制统筹资源集约发展
本规划建立户外广告设施设置面积控制指标体系,以建筑立面24米以下垂直投影面积为基础,乘以区域控制系数与用地控制系数,得出设施总面积上限值。电子显示屏设置面积在此基础上还需乘以不超过50%的控制比例。同时,本规划统筹设施设置比例,明确限制设置区域内街区建筑总量的30%控制要求,以及单体建筑单立面可设面积不超过该立面24米以下垂直投影面积30%的规定,实现量化控制与空间开发规模的有效衔接。
风貌分区塑造首都特色形象
本规划紧密衔接城市空间结构,分区提出风貌控制指引。核心区强调保护优先,控制设施体量与形式,采用传统风格与低彩度色彩,塑造底蕴深厚的城市形象;中心城区突出更新提质,运用新技术新材料展现融合创新特征;平原区秉持集约高效,促进城野交融;生态区注重绿色发展,严格控制设施与自然山水的融合。长安街沿线维护庄严沉稳气质,中轴线展现古都风韵与时代风貌,三山五园区域突出历史文化与新兴文化交融特色。
该规划作为北京城市规划体系中的重要专项规划,结束了此前沿用近二十年的旧版专业规划的滞后局面,是落实新时代首都发展战略部署的关键举措。该规划首次系统性地将全市户外广告设施划分为禁止、限制、允许三级设置区域,并建立了以建筑体量为基础的总量控制指标体系,为设施设置提供了清晰可量化的管理依据,有效解决了以往设置范围模糊、控制标准粗放的问题。该规划紧密衔接北京城市总体规划、核心区控规、副中心控规等上位规划,以分区分类的精细化指引将广告设施管理深度融入城市风貌塑造整体进程中,对核心区古都风貌保护、中轴线申遗延续、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均提供了精准的空间管控支撑。同时,该规划提出的安全发展、绿色低碳、科技赋能等保障措施,将推动户外广告治理从粗放式向精细化、数字化、法治化转型,为北京加快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持续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