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16日,自然资源部按照自然资源行业标准制定程序要求和计划安排,组织有关单位制定了《海洋数据管理体系规范》(报批稿)。
本文件确立了海洋观测、海洋专项、大洋科考、国际合作与交换海洋数据管理体系和海洋环境、海底地形地貌、海洋遥感信息管理体系,以及海洋综合管理成果管理体系的总体框架和存储规范。本文件适用于海洋数据存储、处理、共享、交换以及海洋信息系统建设等工作。
《海洋数据管理体系规范》(报批稿)是一部旨在建立统一的海洋数据管理标准的行业规范,涵盖了海洋观测、海洋专项、大洋科考、国际合作与交换等多类业务的数据管理体系,以及海洋环境信息产品、海洋基础地理信息产品、海底地形地貌信息产品、海洋遥感信息产品和海洋综合管理成果等各类数据产品的管理要求。该规范明确了海洋数据的分类、存储、处理、共享及应用等方面的总体框架和操作流程,为海洋数据资源的整合、管理和高效利用提供了系统化的技术指导。
规范了海洋数据管理体系的总体框架,包括数据管理体系和产品与成果管理体系。
明确了海洋数据的公共分类项,如学科类型和数据类型,为数据管理提供统一标准。
细化了各类海洋业务数据的管理流程,包括接收资料、原始数据、标准数据集等不同层级的管理方式。
针对不同来源的海洋数据,提出了相应的分类和管理方法,确保数据的统一性和可操作性。
强调了数据质量控制、标准化处理和数据整合的重要性,以提高数据的可用性和价值。
涵盖了从海洋观测到海洋综合管理的多个业务领域,适用于海洋数据的存储、处理、共享和信息系统建设。
为国家海洋信息资源的集中管理、共享服务和跨部门协同提供了技术支持和规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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