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11日,由中国地质科学院矿产资源研究所承担的《矿产资源定期调查规范第4部分:成果报告编制》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的编制工作。
本文件规定了固体矿产查明矿产资源定期调查成果报告编制的术语、定义、原则、一般要求和基本内容等。本文件适用于固体矿产查明矿产资源定期调查成果报告编制。
《矿产资源定期调查 第4部分:成果报告编制》(征求意见稿)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矿产行业标准DZ/TXXXXX.4—20XX的一部分,旨在规范固体矿产查明矿产资源定期调查成果报告的编制。本文件明确了成果报告的术语、定义、原则、一般要求和基本内容,适用于固体矿产查明矿产资源定期调查成果报告的编制工作。文件规定了矿区和生产矿山两种成果报告的编制方式,强调结构合理、要件齐全、内容完整,并对内业工作、外业工作、图件编制、数据调查表、质量评述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此外,还提供了附录A和附录B,分别给出了矿区和生产矿山成果报告的编写提纲,以确保全国范围内统一模板,便于质量控制、监督检查、评审验收和综合汇总。
本文件适用于固体矿产查明矿产资源定期调查成果报告的编制。
包括系统完整性、科学规范性和可操作性,确保报告结构完整、内容全面、逻辑清晰。
涵盖矿区概况、调查工作、调查结果、存在问题及建议、图件、附表和附件等部分,确保调查成果的规范性和可追溯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