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19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函〔2022〕17号),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规范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的名词术语,制定《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名词术语》(征求意见稿)。
本标准规定了与入河入海排污口类别和监督管理相关的基础名词术语。本标准适用于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
请使用手机扫描二维码
正在处理余额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