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8日,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引导和规范山西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改善老旧小区居住环境,完善居住功能及配套设施,提升宜居水平,编制《山西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试行)。
本导则适用于山西省城市或县城(城关镇)实施改造的老旧小 区老旧小区改造应与城镇发展规划相适应,统筹城市更新、旧城改造、棚户区改造及三供一业等协调推进,因地制宜,合理制定改造 方案,保护小区风貌,展现城市特色。老旧小区改造应坚持以人为本,从居民最关心、最直接和最现实的利益出发,征求居民意见,合理确定改造内容。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山西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试行)》,旨在加强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技术指导,提升改造质量和水平。该导则涵盖总则、基本规定、房屋改造、基础设施改造、环境及公共服务设施改造、消防安防改造、海绵设施建设以及施工验收等内容,为老旧小区改造提供了系统性、规范化的技术依据和操作指南。导则强调了因地制宜、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明确了改造内容和标准,同时要求结合城市更新、旧城改造等统筹实施。
导则详细列出了房屋改造、基础设施改造、环境及公共服务设施改造等具体项目,确保改造工作有据可依。
导则要求在改造过程中充分征求居民意见,保障居民权益,同时注重施工安全和使用安全,防止安全隐患。
导则鼓励采用绿色建筑技术,推动智慧化改造,提升小区智能化水平,满足现代居住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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