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8日,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引导和规范山西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改善老旧小区居住环境,完善居住功能及配套设施,提升宜居水平,编制《山西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试行)。
本导则适用于山西省城市或县城(城关镇)实施改造的老旧小 区老旧小区改造应与城镇发展规划相适应,统筹城市更新、旧城改造、棚户区改造及三供一业等协调推进,因地制宜,合理制定改造 方案,保护小区风貌,展现城市特色。老旧小区改造应坚持以人为本,从居民最关心、最直接和最现实的利益出发,征求居民意见,合理确定改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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