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文档信息
Vip.1
名称:2027.01.28-湖北省《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设置与维护管理规程》DB42/T 2602-2026.pdf

湖北省《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设置与维护管理规程》DB42/T 2602-2026,自2027年01月28日起实施。

本规程针对湖北省城市道路人行道范围内公共服务设施设置杂乱、维护标准不一的问题,建立从分类、设计、设置到维护管理的统一技术规则。其适用对象为省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道路(含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沿线人行道公共服务设施。主要抓手是按七中类、二十小类建立分类体系,区分一类与二类设施确定建设时序,并以人行道有效宽度、承载等级、巡查保洁频次等量化指标约束设置与运维。

分类分级与空间管控

本规程将隔离、排水、杆体、标牌、亭站、智慧、其他七类设施按配套建设与功能属性分为一类、二类,一类与城市公共空间初步建设同步,二类在满足日常运作后增设。设置上明确人行道内不得设置妨碍通行的设施,不得侵占盲道、消防通道、斑马线;交叉口转弯半径及两侧20 m、地下通道出入口周边20 m、人行天桥引桥周边20 m内限定可设设施类型;设置后各级道路人行道有效宽度须满足表2限值。

分设施类型的技术要求

本规程对七类设施逐项给出控制指标:机非隔离护栏横杆净高不小于50 cm,快速路、主干路宜80 cm,人行横道前5 m内不设;阻车桩直径0.2~0.4 m、高度0.35~0.5 m、间距1.2~1.5 m,距盲道边缘不小于0.25 m;车行道检查井盖承载能力不低于D400,防坠子盖承重不低于3 kN;多功能综合杆主干路平均间距不宜小于35 m、支路不宜小于28 m,并按0.5~2.5 m、2.5~5.5 m、5.5~8 m、8 m以上分层挂载;路名牌按300~400 m间距设置。

维护管理与智慧化运维

本规程按重要功能区域、重点城市街区、一般区域分区确定巡查保洁频次,分别要求每日全覆盖巡查、每周深度清洁、每周常规巡查并每半月集中保洁;影响交通安全的损坏须24小时内修复,设施外观每月至少清理一次。运维推行编码管理与数字化平台,检查井盖外观检查不少于每周一次、开盖检查不少于每季度一次,雨水口清掏每季度不少于一次、汛期加密,路灯亮灯率不低于95%。智能垃圾收集、智能驿站、智慧步道等设施另设配置与运维要求,智能驿站须保证人行道有效通行宽度不小于2.0 m。

标准实施前应制定实施方案,明确适用对象与场景、组织制度资金人员设备等保障条件,并开展宣贯培训;实施检查逐条核对落实情况并记录未实施理由,实施一定时间后从技术进步、使用者满意度、效率等方面开展效果评价,反馈意见可报送归口管理单位。

湖北省《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设置与维护管理规程》DB42/T 2602-2026第1页
第 1 页
湖北省《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设置与维护管理规程》DB42/T 2602-2026第2页
第 2 页
湖北省《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设置与维护管理规程》DB42/T 2602-2026第3页
第 3 页
可免费试读【3页/共39页】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

免责声明: 本站文档均来自互联网及网友上传分享,本站只负责收集和整理,文档内容版权归原创作者所有,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仅供个人学习研究,严禁用于商业用途,下载后请于24小时内删除。转载是为传递及宣传国家与地方政府规划、建设与管理等相关政策和经验;本站部分资源采取捐赠下载,本站不以此盈利,所获捐赠将支付分享者及网站服务器和带宽支出。如果您对原创归属及转载有异议,或涉及版权问题,请点击"举报",我们将补齐出处或者删除;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出处。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