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29日,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发布《湖南省文化遗产与自然遗产整体保护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4—2035年)》公示稿。
本规划作为全国文化遗产与自然遗产整体保护专项规划编制实施试点,聚焦保护要素之间、保护与利用之间的空间矛盾,构建省域整体保护格局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规划期限至2035年,分2030年、2035年两个阶段推进,以地域特色分区、重点保护与管控单元、遗产节点资源三个层次落实保护管控要求。
分层构建整体保护格局
以历史文化价值和自然特色价值为导向,形成“六区多片五水相连”的省域空间格局。六个地域特色分区覆盖湘北洞庭湖及长江岸线、湘东幕阜罗霄、湘西武陵山、湘南南岭、湘中衡山雪峰山、长株潭都市区,依托长江、湘江、资水、沅江、澧水五条河流及其支流构成整体保护与利用的空间架构。在此基础上识别确定30个重点保护与管控单元,实行底线管控与景观管控相结合的管制规则。
衔接“三区三线”实行空间管控
重点单元与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重叠区域,严禁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开展遗产保护利用活动须依法批准。与生态保护红线重叠区域,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与生态控制区重叠区域,优先保留原貌,限制开发建设,依法依规可进行适度遗产活化利用。与城镇开发边界重叠区域,各类建设活动严格实行用途管制,优化文化遗产周边用地及产业准入,鼓励布局文化展示、旅游休闲、商业办公等功能与新业态。
协调线性基础设施与矿产开发
重大线性基础设施选址须考虑和维护遗产之间的景观空间关联,在建项目采取协调性措施减轻景观影响,规划项目增设景观影响评估内容,鼓励应用CSPON实景三维、“智慧选址”等技术。矿产资源开发与遗产资源保护存在冲突的区域,传统村落核心保护区及其背景山体不得进行建设与挖掘作业,冲突较大区域须明确矿业权逐步有序退出的时序安排、补偿安置与生态修复要求。
强化风险应对与活化利用支撑
提升遗产本体灾害防御能力,建立预警机制和防灾减灾应急预案;增强周边环境地质灾害防治,对高风险且难搬迁的地质灾害点进行工程治理;完善防洪排涝体系,制定各洪水风险区应急预案;落实森林防灭火主体责任,划定遗产抗震安全管控区并建立地震风险数据库。在活化利用方面,探索文化和科技融合,建设韶山省级文化和科技融合改革试验区,培育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等遗产传承创新空间;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统筹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湖南段)、长江国家文化公园(湖南段)建设,鼓励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盘活闲置资源发展文旅产业。景观协调区内新增、扩建乡村产业项目,可优先使用预留不超过5%的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探索点状布局供地。
本规划管控内容通过空间位置、名录管理、政策要求等方式逐级落实到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依托CSPON建设省级试点建立实施监测预警机制,实行定期评估与重点项目专项评估相结合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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