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22日,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重庆市《超低能耗建筑幕墙工程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
本标准面向重庆市新建、改建和扩建的超低能耗民用建筑幕墙工程,覆盖材料、设计、加工、施工、评价与运行维护全过程。以性能化为导向、无热桥为底线、气密性为保障,通过约束传热系数与太阳得热系数,将幕墙能耗较基准建筑降低50%以上。
材料与构造的低传热要求
透光幕墙以三玻两腔、三银Low-E镀膜、4SG热塑柔性暖边及氩气填充实现传热系数K≤0.8 W/(m²·K),年漏气率≤0.5%,15至25年氩气保有量≥80%。断桥隔热铝合金型材隔热条宽度不小于30mm、传热系数不大于1.8 W/(m²·K),隔热条采用尼龙66加25%玻璃纤维。非透光区域保温材料憎水率≥99%,严禁使用普通保温材料。材料进场须对导热系数、密度、气密性能等关键指标见证取样复检。
无热桥与气密层设计
转接件与埋件、立柱与转接件之间设隔热垫块,外露金属件用保温棉包覆;穿幕墙管洞直径大于管径100mm以上并填充保温材料。单层保温锁扣连接,双层保温错缝粘结,转角采用成型保温构件。气密层应连续包围整个幕墙结构并在施工图中标注位置,穿透气密层的电力管线宜预埋穿线管,不应采用桥架敷设。拼缝、穿管节点经专用气密膜加密封胶处理后,N50不大于0.6/h。
加工、施工与全过程质量控制
单元式幕墙构件宜工厂加工组装,硅酮结构胶粘结须在洁净通风环境进行。主受力铝型材采用6063-T5及以上牌号,钢材采用Q235B及以上牌号。施工前编制含无热桥工艺、气密层连续性方法、保温防潮措施的专项方案,保温材料厚度严禁擅自减薄,外门窗宜整体外挂式安装。隐蔽工程须留存影像资料并纳入工程档案。
评价与运行维护
幕墙评价贯穿设计、施工及运行全过程,以单栋建筑为对象,分户或单体设计者可分别评价。气密性按压差法检测,N50≤1.0为合格;热工缺陷检测中,受检内表面因缺陷增加的能耗比值应小于5%,单块缺陷面积小于0.3㎡。幕墙划分为基本级至三星级共4个等级。竣工后提供运行维护手册,建立定期检查制度,二次装修不得破坏原有气密层和保温层,确需穿管开孔时用专用气密性材料修复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