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遮阳热舒适、视觉舒适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42786-2023,自2024年3月1日起实施。
本文件面向建筑遮阳产品的热舒适与视觉舒适性能,给出分级规则与配套试验、计算方法,适用于常规遮阳产品的分级检测,不适用于具荧光或逆反射特性材料制成的产品。其技术主线是:以材料光学参数试验为基础,通过组合体计算或直接测试获得分级参数,再据表定级。
热舒适性能:三项参数、各分五级
热舒适性能由三项指标共同表征:太阳得热控制性能以遮阳产品与透光围护结构或基准玻璃组合体的太阳能总透射比 g_tot 评价,二次得热控制性能以向室内侧二次传热比 q_i,tot 评价,直射透射防护性能以太阳光直射-直射透射比评价,均可由法向-法向透射比替代。三项各自按对室内热舒适影响由低到高分为1级至5级,评价时产品须完全伸展且关闭。g_tot 可经简化计算得出,按遮阳产品位于室外侧、室内侧、封闭间层内分别取 10、30、3 W/(m²·K) 的换热或传热系数;也可按 GB/T 30592、JG/T 281、JG/T 440 或 ISO 19467 直接测试。
视觉舒适性能:六项参数、分级各异
视觉舒适性能涵盖不透光度、眩光调节、夜间私密、透视外界、日光利用与颜色透射六项。不透光度性能由高到低分 A 至 E 级,眩光调节、夜间私密、透视外界、日光利用四项由低到高分 1 至 5 级,颜色透射性能由高到低分 1 至 4 级。眩光调节、夜间私密、透视外界以可见光法向-散射与法向-法向透射比评价,日光利用以可见光散射-半球透射比评价,颜色透射以显色指数评价。不透光度与夜间私密性能评价时产品同样须完全伸展且关闭,其中夜间私密默认正常照明照度不大于 300 lx。
试验基础与报告要求
材料光学参数以双光束分光光度计测试,环境温度 (25±5) ℃、相对湿度不大于 70%,样品不小于 50 mm×50 mm,太阳光区波长取 300 nm~2500 nm。样品有弧度取中垂线方向,柔软材料须撑开,有孔洞者测无孔部分并作面积加权。有孔洞遮阳产品的光学参数按公式修正。不透光度性能另用专用测试仪,样品材料不小于 200 mm×200 mm、产品不小于 1000 mm×1000 mm,由两名观察者判定、结果矛盾时第三人复测。试验报告须载明样品信息、计算条件、仪器信息与分级结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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