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17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建筑消能减震技术标准》(修订征求意见稿)。
本次修订面向6~9度设防区新建与既有建筑加固的消能减震设计、施工、验收和维护,覆盖消能器技术性能、结构分析、地震作用与抗震验算、消能部件连接构造及检查维护全过程。修订重点对接《建筑抗震管理条例》,补充高烈度设防区与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性能目标,调整荷载分项系数与GB 55002一致,并新增能量比法计算附加阻尼比、消能子框架设防地震设计方法、自复位消能器性能与检测、消能子部件检查维护等内容。
特殊设防性能目标
对高烈度设防地区和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保证设防地震下正常使用要求的重点设防类建筑,设防地震时主体结构基本不损伤或无需修理即可正常使用,罕遇地震时I类建筑简单修理、II类建筑适度修理后可继续使用。相关子框架关键构件按设防地震验算承载力,并控制最大层间位移角与楼面加速度。
消能器性能与检验
消能器分位移相关型、速度相关型、自复位型和复合型,分别规定外观、尺寸偏差和力学性能。极限位移与极限速度均须大于设计值的120%,摩擦消能器在10年一遇风载下不得滑动,金属消能器与屈曲约束支撑不得屈服。黏滞消能器按同类型同规格数量20%抽检,其余类型按3%且不少于2件,合格率100%方可用于主体结构,加倍抽检仍不合格则整批不得使用。型式检验每五年一次,停产一年以上恢复生产须重检。
分析与设计方法
弹性状态可用振型分解反应谱法或弹性时程法,主体进入弹塑性须用静力或动力弹塑性分析,宜采用带消能部件的一体化模型并不少于两个软件对比。附加阻尼比可用应变能法或累计能量比法确定,超过25%时按25%计。消能部件宜沿主轴均匀布置,各楼层消能器最大水平阻尼力之和不宜大于层剪力的60%,多遇地震下层间位移角较无消能部件主体结构减小率不小于10%。
连接构造与维护
消能器与结构连接可采用支撑型、墙型、柱型、门架式、腋撑型,不宜采用K字型支撑。预埋件、支撑、支墩、剪力墙及节点板作用力取设计位移或设计速度对应阻尼力的1.2倍。消能部件作为主体结构子分部工程验收,金属消能器、屈曲约束支撑和摩擦消能器正常使用下可不定期检查,黏滞与黏弹性消能器一般10年或二次装修时目测检查,达到设计使用年限应抽样检验;遭遇设防及以上地震、火灾后须检查评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