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15日,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发布《三江并流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6-2035年)》公示稿。
本规划依据《风景名胜区条例》《云南省风景名胜区条例》编制,范围与整合优化后的风景区一致,总面积910607.19公顷,下辖贡山、月亮山、片马、梅里雪山、聚龙湖、老窝山、红山、哈巴雪山、千湖山、老君山十个景区,规划期2026—2035年,近期至2030年。核心景区即一级保护区376553.06公顷,占总面积41.35%。
分区与分级管控并行
风景区按功能划分为特别保存区172108.13公顷、风景游览区310040.71公顷、风景恢复区353962.48公顷、发展控制区74360.71公顷、旅游服务区135.16公顷。分级保护设一级保护区376553.06公顷、二级保护区431957.93公顷、三级保护区102096.20公顷。一级保护区严格禁止建设,二级保护区严格限制建设并控制设施规模与风貌,三级保护区为控制建设范围,兼顾保护、服务与社区发展。
容量与人口双控
风景区日环境容量72745人次、年环境容量2169.98万人次,规划期末日游客规模6.48万人次。管控将日极限与瞬时容量作为核心安全指标,实行分时段预约、节假日降额与热门线路专项预约。常住居民控制在4.83万人以内,服务管理人员1.30万人,基础服务与生态巡护岗位100%优先录用属地居民,总人口规模预计11.83万人。
保护与游赏安排
保护培育涵盖生态系统、珍稀动植物与古树名木、地质地貌、河流水系及文化资源,重点保护高山峡谷、寒温性针叶林等典型生态系统和丹霞、冰川、高原湖泊等地质遗迹。游赏构建“大环串小环,内环连外环”结构,组织雪山冰川、江河峡谷、冰蚀湖群、高山丹霞等专线,并制定游览活动正面与负面清单,禁止私设观景台、违规越野、私建民宿及过度商业化。
设施与用地协调
旅游服务设施分旅游城、旅游镇、旅游村、旅游点、服务部、户外营地六级,独立设置的游客服务设施总用地198.57公顷,其中规划新增138.38公顷,旅游镇32.86公顷严格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国土空间协调明确永久基本农田6348.58公顷、生态保护红线840259.74公顷的管控要求。风景区涉及世界自然遗产面积872450.35公顷,占总面积95.81%,与遗产地交叉区域须同时满足遗产管理要求,严格保护区全部纳入一级保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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