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工程厂(站)用电系统设计规范》SL/T485-2025,自2026年03月22日起实施。
SL/T 485—2025 替代 SL 485—2010,适用于大中型水力发电厂厂用电和泵站站用电设计,不涵盖抽水蓄能电站。本次修订在厂用电接线、变压器、电动机、柴油发电机组、短路电流计算、保护控制及设备布置等方面作出系统性补充,新增多机组大型电厂连接方式、中性点接地与变压器能效等级、保护与控制章节,并引入黑启动及应急负荷统计、轴功率法与换算系数法、柴油发电机组环境容量修正系数等内容。
接线与电源配置
厂用电工作电源应优先从发电机电压母线或单元分支线引接,由本厂机组供电;单元接线装机2~4台应从不少于2台主变压器低压侧引接,5台及以上从不少于3台引接。扩大单元与联合单元接线按组数规定引接数量下限。备用电源可取自地区电网、邻近水电厂、本厂高压侧母线、高压联络变压器第三绕组或柴油发电机组。水力发电厂应设应急电源,供大坝度汛或重要泄洪设施的应急柴油发电机组须布置在校核洪水位以上高程;地下厂房宜设地面配电中心并与地下配电中心联络。
变压器与电动机
布置于户内的厂(站)用电变压器应采用干式变压器,户外宜用油浸式。变压器应采用 GB 20052 规定的2级及以上能效等级,低压侧电压为0.4 kV时单台容量不宜大于2500 kVA。互为备用的2台变压器每台应满足全部Ⅰ、Ⅱ类负荷或短时最大负荷,故障消除后自启动时母线电压不低于额定电压的60%。电动机宜采用高效节能交流电动机,优先选用笼型异步电动机;55 kW及以上重载启动或有变速要求的低压笼型电动机宜采用变频器启动,消防水泵不应采用有源器件启动。
保护、控制与柴油机组
高压厂用变压器容量6.3 MVA及以上应装设纵联差动保护,0.8 MVA及以上油浸式变压器应装设瓦斯保护。低压配电系统进线和母联断路器宜采用智能型带通信接口断路器。柴油发电机组应采用快速自启动应急型,首次启动恢复供电不宜大于15 s,具备连续3次自启动能力;0.4 kV机组单台运行时中性点直接接地,两台及以上并列运行时宜经隔离开关接地且仅一台中性点接地。柴油发电机组容量应分别按应急电源、黑启动电源或备用电源用途确定,并按最大单台或成组电动机启动校验,空载启动最大单台电动机时母线电压不宜低于额定电压的75%,有电梯时不宜低于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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