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田气象保障体系建设要求》NY/T4995-2025,自2026年05月01日起实施。
本标准给出农田气象保障体系的构成与建设要求,适用于永久基本农田和一般农田的气象保障体系建设及评价。体系由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发布与接收、防灾减灾工程、科普、管护、评价七个系统组成,并按永久基本农田与一般农田分类提出差异化建设标准。
体系架构与分类要求
农田气象保障体系由农田气象监测系统、农田气象预报预警系统、农田气象信息发布和接收系统、农田气象防灾减灾工程系统、农田气象科普系统、农田气象保障管护系统、农田气象保障评价系统七部分构成。永久基本农田须全面具备上述七类系统功能,一般农田在监测数据上可直接采用当地国家气象站、国家常规气象站及省级常规气象站数据,无需专门布设监测仪器;预报预警、信息发布、防灾减灾、科普、管护、评价等系统则可视条件配置。
监测与预报预警系统
农田气象监测系统应具备观测站、监测仪器和数据处理软件,仪器涵盖自动气象监测仪、农田小气候仪、土壤多要素监测仪及农作物自动化监测仪等。监测仪器按千亩方及以下、万亩方、十万亩方三级规模分级配备:千亩方及以下至少布设气温降水两要素或四要素自动气象站;万亩方增加风速风向四要素站及自动土壤水分监测仪等;十万亩方增配六要素站、土壤多要素监测仪、农田小气候监测仪、图像及视频采集设备等。预报预警系统须生成常规农用天气预报、关键农时农事气象预测、农业气象灾害预报预警及风险预警产品,网格化产品需满足规定的空间分辨率与时效要求。
信息发布、防灾减灾及保障评价
信息发布与接收系统依托已有气象或农业综合信息发布系统,覆盖政府管理人员、农技推广服务人员、农民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防灾减灾工程系统通过人工影响天气地面作业站等开展干旱、冰雹防御及人工增雨雪、防消雹作业,万亩方及其以上永久基本农田区域应配备一个人工影响天气地面作业站,并统筹作业覆盖范围避免重复建设。科普系统须具备科普场所和产品库,产品含实物与数字新媒体两类。管护系统设置管护档案、流程、方式、周期,分工程管护与软件管护,运行须符合网络安全与信息安全法律法规。评价系统应具备评价模型、指标及算法,对覆盖率、保障率、应用满意度、增产率、利用率等进行评估,评价每年开展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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