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架空电力线路无人机辅助检修技术导则第3部分:工器具及材料传递》DL/T3017.3-2026,自2026年12月26日起实施。
DL/T 3017.3—2026 针对10kV及以上架空线路无人机辅助检修中的工器具与材料传递,规定了作业分类、装备、人员环境、现场操作及异常处置五方面要求。核心逻辑是按“带电与否”与“是否超过无人机载重”两个维度选择传递方式,并据此约束装备配置与安全校核。
两级传递方式的分界
本文件以无人机最大允许载重为界划分传递方式。重量不超载时采用直接传递,用绳索、捆绑或挂钩固定后由无人机直接携运;超载时采用组合传递,由无人机先携抛投器、绳索、滑轮组等间接辅助设备升空并固定于高空作业点,再由地面人员辅助完成物料传递。带电线路对应带电传递,停电检修、新建及迁改工程对应停电传递。
装备与人员资质
无人机平台可选轻型至大型机型,功能性能须符合 GB 42590、DL/T 1578、DL/T 2236 并具第三方检测报告,中大型机可选配空吊系统;传递绳索额定拉力不小于载荷重量,机械挂钩应能自动脱钩回收,脱钩装置需支持远距离遥控。带电作业绳索须为绝缘绳索并符合 GB/T 13035,抛绳器、灭火装置等需防电火花或电弧击伤。操控员须通过相应机型培训考核,带电传递的现场监护人及进入最小安全距离内的人员须持带电作业资质。
现场作业的关键约束
传递须在视距内进行,超视距须配观测装置。带电传递不得将无人机视为绝缘设备,校核安全距离与组合间隙时应扣除机身短接部分;金属物料上下传递须可靠接地后方可接触,防止感应电伤人。无人机正下方禁止逗留,作业中须实时监控状态与电量。直接传递的绳索应配重,组合传递宜以小绳带大绳完成换绳,操控与绳索控制人员需协同保持匀速飞行,避免绳索拖拽无人机。
异常处置要点
出现失控、偏离航线或高度不稳时立即停止操作并引导降落;通信中断可悬停等待、启动返航或启用备用通信设备;遇其他飞行器或飘浮物须评估并避让;发生碰撞后须降落检查损伤、调整航线。载荷掉落应记录位置并暂停任务,长距离运输中发现松动须立即调整姿态稳定设备,必要时选择安全区域降落重新配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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