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光伏发电系统设计规范》NB/T11744-2024,自2025年06月25日起实施。
本规范适用于100 kWp及以上海上光伏发电系统设计,覆盖从基础资料、场址选择、太阳能资源评估到光伏发电系统、电气设计、支撑系统、防腐蚀与防污、施工组织、消防逃生救生、环境保护及安全应急的全流程。设计工作年限不低于25年,要求适应湿热、盐雾、霉菌、振动等海洋环境。主要技术路线按固定式和漂浮式两类支撑系统分别规定。
基础资料与场址管控
气象代表站距工程区不宜超过100 km,需统计25年、50年、100年一遇最大风速。潮位资料不少于连续20年,海流与波浪现场观测不少于1年。场址不得选在海底滑坡、发震断裂带及地震基本烈度9度以上区域,应与海底管线、光缆、锚地、航路保持安全距离。
光伏系统与电气设计
光伏组件须通过IEC 61215动态机械载荷测试和抗盐雾腐蚀测试,具备抗PID功能,连接器防护等级不低于IP68。逆变器与汇流箱防护等级不低于IP66,防腐等级宜不低于C5-M。容配比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集电线路每回电压降不宜超过5%。装机容量300 MW及以下海上升压变电站主变压器宜为1台,300 MW以上不宜少于2台,主变压器能效不低于2级。海上升压变电站按无人值守原则设计。
支撑系统与防腐蚀防污
固定式支撑系统桩基设计按《码头结构设计规范》JTS 167执行,光伏组件最低点距海面高度由50年一遇极端高水位、最大波高及0.5~1.5 m安全加高确定。漂浮式支撑系统浮体设计工况包括极限、疲劳和偶然工况,系泊分析须考虑非线性效应和多体耦合。防污设计宜采用防污涂层,并与防腐体系兼容。
施工、环保与安全
施工组织要求整合工序、减少海上作业,漂浮式阵列就位宜选在平潮时进行。海洋生态保护按避让、减缓、恢复、补偿顺序执行,生态敏感区海底电缆宜采取电磁屏蔽措施。打桩、电缆铺设宜避开鱼类产卵高峰期,水下噪声超标时可采用软启动和气泡帷幕。消防备用电源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小于1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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