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力发电设施防护涂装技术规范》GB/T31817-2025,自2026年7月1日起实施。
本文件代替GB/T 31817—2015,2026年7月1日实施,规定陆上与海上风力发电设施防护涂装的分类、要求、检验规则和验收,覆盖叶片、塔筒、法兰、基础环、海上基础、机舱罩等部位的初始涂装与维修涂装,不适用于混凝土基材及防火部位。
涂装部位与腐蚀环境分类
按涂装区域将部位分为叶片、塔筒、法兰、基础环、海上基础(含过渡段)、机舱罩和导流罩(轮毂罩)、齿轮箱和发电机、轮毂和底座、其他构件,基材涉及纤维增强树脂玻璃钢、钢铁、铝合金、不锈钢。玻璃钢基材按腐蚀因素水平与典型地区分类;金属基材中,海上基础按大气区、浪溅区和潮汐区、水下区及压载舱内壁区分,其余按GB/T 30790由低到高分为C1至CX。涂装分初始涂装与维修涂装。
涂层体系与材料要求
各部位涂层体系配套与性能分列于表3至表15:塔筒分外表面与内表面,法兰接触面及背面垫圈范围单列,基础环以椭圆孔下边缘为界分段,海上基础按区域划分。法兰螺栓孔无法热喷锌时改用环氧富锌底漆,基础环下段最低干膜厚度40μm。叶片涂层材料按附录A,其他部位按附录B。涂料批次间密度允许偏差±0.05 g/mL,富锌类密度另按商定值控制。
涂装工艺与现场检测
钢材喷射清理后清洁度应达Sa 2½级、粗糙度达中级(G),水溶性盐总量不大于50 mg/m²,海上基础不大于25 mg/m²。溶剂型涂料施工相对湿度不大于85%,基材温度高于露点3℃;水性涂料分档规定温湿度。干膜厚度按90-10规则判定,附着力以拉开法或划格划叉法测定,叶片划格结果应为0级,其他部位不大于1级。现场检测外观、厚度、附着力三项。
检验与验收
进场涂料检测全部符合为合格,一项及以上不合格可复验,复验仍不合格判该批不合格;现场涂层检测不合格须处理至合格方可进入下道工序。验收可按构件分批进行,涂装承包商应提交设计文件、涂料合格证与进场验收记录、表面处理与施工记录、修补返工记录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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