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化林修复技术规程》GB/T44351-2024,自2024年09月29日起实施。
本规程确立退化林修复的总则与技术程序,适用于退化用材林和防护林,其他林种参照执行。围绕退化林判别、等级划分、修复措施选择、作业设计、施工、质量评价与档案管理作出规定,以人工修复与自然恢复相结合、目标导向全周期设计为基本要求。
判别与分级
退化乔木林判别以中龄林、近熟林、成熟林或竞争生长、质量选择阶段为前提,符合通用指标之一即可认定,包括死亡木濒死木株数比例大于20%、发生松材线虫等检疫性有害生物灾害,或郁闭度小于等于0.4(半干旱区、干旱区、极干旱区小于等于0.3)且依靠自然力难以恢复。天然乔木林另设多代萌生、萌生林木比例大于80%、目的树种株数或蓄积比例低于40%、优良林木个体小于30株每公顷、天然更新等级不良等指标。人工乔木林则涵盖不适地适树、多代连作、Ⅰ级Ⅱ级木小于30株每公顷、Ⅳ级Ⅴ级木比例大于50%、防护林密度过高或疏透度0.6以上、连续断带长度大于平均树高2倍且缺带占比大于20%等情形。退化灌木林和竹林另有判别标准,退化等级分为一般退化和重度退化,具体按附录A执行。
修复措施
修复措施包括补植补播、采伐修复、更替修复、渐进修复、平茬复壮和辅助措施,按附录A对应选择,单一措施难以达标时应综合运用。补植补播后目的树种株数不低于450株每公顷,优先选用乡土或珍贵树种,针叶纯林补植固氮、食源、蜜源、彩叶等阔叶树种。采伐修复不包括皆伐,优先采伐干扰树或Ⅳ级Ⅴ级木,群团状采伐最大林窗直径不超过周围林木平均高,伐后郁闭度低于0.4或出现林窗应及时补植。更替修复含皆伐更新、林冠下更新和渐进更新,天然林、国家级公益林及北方坡度25度以上、南方坡度35度以上乔木林不应皆伐更新;防护林带渐进更新采用隔株、半带或带外更新方式。辅助措施涵盖人工促进天然更新、封育管护、修枝、钩梢和立地管理,不作为单独修复措施。
作业设计与施工质量
作业设计以小班为单元,标准地面积一般不小于0.06公顷,人工林标准地总面积不低于小班面积1%,天然林不低于1.5%。设计内容包括目标林相、修复措施、辅助设施、生物多样性保护措施和投资概算,附图比例尺宜为1比5000或1比10000,实施结果应落地上图。施工前应培训人员并标记采伐木,施工中保护国家重点保护动植物和有鸟巢林木,清除的病虫源林木及枝丫及时除害处理,全过程现场监管。小班同时满足按设计施工、符合修复技术要求和施工要求三项条件即为修复合格小班。档案包括设计成果、批复文件、施工验收文件、财务报表及修复前后影像资料,由森林经营单位和林业主管部门落实专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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