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的防火性能试验方法》GB/T29416—2026,自2026年10月1日起实施。
GB/T 29416—2026 是对 2012 年版《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的防火性能试验方法》的首次修订,2026 年 10 月 1 日实施。本文件规定非承重外保温系统防火性能的试验装置、试样、状态调节、试验程序、试验后检查、结果判定与报告要求,核心是依据木垛热源的火蔓延行为与系统稳定性判定合格与否,新增水平准位线、垮塌区域等术语并调整热源、热电偶布点及判定条件。
试验装置与测量系统
本文件要求试验装置由基层墙体、燃烧室、热源、垮塌区域和测量系统组成,建在净空高度适宜的室内空间,以保证燃烧受燃料控制而非通风控制。基层墙体采用干密度不低于规定值的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筑的主墙与副墙,形成夹角。主墙底部设燃烧室,开口尺寸、至副墙试样外表面的距离均作出明确规定。热源为符合附录 A 的木垛热源。测量系统由热电偶、数据采集系统、摄像机、风速测量设备和计时装置构成,数据采集间隔、风速测量精度、计时精度均有量化要求;水平准位线 2、3 上增设内部热电偶,分别布置于保温层各构造层厚度中心及空腔厚度中心。
试样安装与试验程序
试样须涵盖外保温系统全部组成部分,结构及厚度反映实际工程,主墙、副墙上的安装宽度与高度分别给出下限,墙体夹角墙角处按实际应用构造或委托方要求安装。当系统实际应用含水平构造缝、垂直构造缝、防火隔离带或龙骨时,试样须按相应间隔设置,龙骨安装需避开三条水平准位线。试验前须测定试样燃烧性能、保温材料表观密度和阴燃特性。状态调节在自然状态下养护,养护时间按实际应用或委托方要求确定。环境温度、空气流速设有限值,点火前进行数据采集,以热电偶温度高出初始温度并持续一定时长为试验开始时间,全程观测燃烧状态与系统稳定性。
结果判定与应用范围
试验终止条件包括出现人员设备安全风险,以及火焰高度达到水平准位线 3 并持续一定时间。判定不合格的情形涵盖:试验提前终止,持续可见火焰在垂直和水平方向超出装置边界,水平准位线 2 外部热电偶温升超限且持续,水平准位线 3 内部热电偶温升超限且持续,燃烧残片蔓延至垮塌区域外或熔融滴落物在区域外持续燃烧,阴燃损害区域达墙体边界,以及试样全部或部分垮塌且垮塌物落至垮塌区域之外。附录 C 明确结果适用边界:保温层厚度、空腔厚度变化时须按最薄与最厚或最小与最大状态分别试验;保温材料密度改变则结果不适用;基层墙体为砌筑墙,钢筋混凝土结构可参照,其他类型不适用;防火分隔构造的间隔与分隔尺寸应限制在试验最大值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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