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文档信息
Vip.1
名称:2026.08.01-《黄河流域工业用水定额 第8部分:硫酸》GB 45669.8-2026.pdf

《黄河流域工业用水定额第8部分:硫酸》GB45669.8-2026,自2026年08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为GB 45669《黄河流域工业用水定额》系列标准的第8部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设定的强制性用水定额管理制度制定。文件针对黄河流域硫酸生产行业,规定了单位产品用水量的计算方法、强制性定额指标值及管理要求,适用于黄河流域及黄河供水区县级行政区域内现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工业硫酸生产企业用水管理。

计算方法与适用范围

用水量计算涵盖主要生产系统(熔硫保温、焙烧、工艺气净化、三氧化硫吸收、尾气处理)、辅助生产系统(锅炉、除盐水站、循环水站、污水处理站等)及附属生产系统(办公、绿化、食堂、宿舍等)用水。常规水源与再生水、集蓄雨水等非常规水源均计入,非常规水按0.8系数折算。有色金属冶炼烟气制酸企业的焙烧、电除尘等环节用水及余热发电用水不计入定额计算范围。多产品共用系统的,按实测资料或循环水量比例分摊。

定额指标与实施安排

文件按不同生产原料(硫磺、硫铁矿、冶炼烟气、石膏)分别规定强制性用水定额指标值,并设置分级指标。2级指标值自发布之日起第13个月(2027年8月1日)实施,为企业取水许可、计划用水管理及水资源论证提供技术依据。

管理要求

企业应优先使用非常规水;水计量器具配备率须达100%,按水源类型分别计量;建立用水统计台账;达到取水规模以上的企业需安装在线计量设施并传输数据至水行政主管部门或黄河流域管理机构;生产设备冷却水、锅炉冷凝水应回收利用,绿化采用喷灌、微灌等高效方式。单位产品用水量达到1级指标视为用水效率先进水平。

《黄河流域工业用水定额 第8部分:硫酸》GB 45669.8-2026第1页
第 1 页
《黄河流域工业用水定额 第8部分:硫酸》GB 45669.8-2026第2页
第 2 页
《黄河流域工业用水定额 第8部分:硫酸》GB 45669.8-2026第3页
第 3 页
可免费试读【3页/共11页】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

免责声明: 本站文档均来自互联网及网友上传分享,本站只负责收集和整理,文档内容版权归原创作者所有,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仅供个人学习研究,严禁用于商业用途,下载后请于24小时内删除。转载是为传递及宣传国家与地方政府规划、建设与管理等相关政策和经验;本站部分资源采取捐赠下载,本站不以此盈利,所获捐赠将支付分享者及网站服务器和带宽支出。如果您对原创归属及转载有异议,或涉及版权问题,请点击"举报",我们将补齐出处或者删除;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出处。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