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行业标准《土壤普查数据库规范》NY/T5489-2026,自2026年10月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土壤普查数据组织管理、数据结构定义、数据质量检查、数据交换内容与格式等。本文件适用于土壤普查数据库建设与数据交换,其他形式的土壤调查数据库建设可参照本规范.
本标准为农业行业标准,针对土壤普查数据库建设中的数据组织与交换缺乏统一规范的问题,规定了数据库的内容构成、要素分类编码、空间与非空间数据结构、质量检查规则及交换格式等技术要求。适用于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及后续土壤调查数据库建设,其他土壤调查可参照执行。
数据库由空间数据和非空间数据构成。空间数据包括基础地理信息、土壤普查要素及栅格数据;非空间数据涵盖调查采样、检测分析等环节的表格数据。要素分类采用面分类与线分类相结合的方法,代码由多位数字组成,按大类、小类、一至三级类逐级细分,其中基础地理信息、土壤普查要素和栅格数据的专业代码各不相同,空位以补齐。空间数据采用分层管理,非空间数据按二维表组织,图层与属性表的名称及对应关系在标准中统一约定。
空间要素和非空间数据的属性结构分别符合附录A和附录B的规定,字段的属性值名称与代码执行附录C的要求。字段类型涵盖字符型、浮点型、整型、日期型及可变长文本等,并区分必填项、可选项与条件必填项,属性项的完整定义及取值规则由相应附录给出。
质量检查采用计算机自动检查与人工交互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检查内容包括:成果完整性,即文件命名、图层齐备及要素完整;图形数据检查,覆盖空间参考系、图层规范性、图形采集精度与拓扑关系(如面重叠、缝隙、线自相交、悬挂线、伪节点等);属性规范性及字段值与结构的正确性;以及图层间空间范围与属性的一致性、图形要素与属性记录的对应关系。
本规范以县级行政区为交换单元,每个交换单元对应一个根目录,命名为行政代码加名称。矢量数据、栅格数据、属性数据、文档资料、图件及元数据分别存入各自子目录,矢量与栅格文件的命名规则按标准要求执行。元数据内容与结构遵循附录D的规定,确保数据交换时的可追溯性和可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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