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日,南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昌市中心城区储备土地临时利用土地定级与基准租金》洪自然规划字〔2023〕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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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3.12.01-南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中心城区储备土地临时利用土地定级与基准租金》洪自然规划字〔2023〕13号.pdf
本文件为南昌市本级储备土地临时利用建立定级与基准租金标准,覆盖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青山湖区行政辖区,将储备土地划分为Ⅰ至Ⅳ级,并针对四类临时利用用途设定基准租金。文件旨在为储备土地临时利用的租金评估提供统一基准,增强管理的规范性与可操作性。
土地定级范围与级别构成
定级范围限定于上述四区行政辖区内储备土地,共分四个级别。其中Ⅰ级土地面积8.74平方公里(占4.85%)、Ⅱ级41.60平方公里(占23.07%)、Ⅲ级46.35平方公里(占25.71%)、Ⅳ级83.61平方公里(占46.37%),各级面积与比例构成完整的区间梯度。
基准租金内涵设定
基准租金设定包含四项前提:土地为储备土地且临时利用、无他项权利限制、权属清晰;估价时点为2023年7月1日;租赁年限为1年。租金标准按四类用途分别制定,即其他商服用地(便民快递驿站、洗车场、废旧物资回收站等)、停车场用地(临时及配套停车场)、工程项目配套设施用地(工棚、材料堆场、拌合站、施工便道等)、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教育、体育、医疗卫生、社会福利用地等)。
执行要求
本通知经市政府同意后印发,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及市政府有关部门应遵照执行,以统一市本级储备土地临时利用的租金评估与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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