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建筑工程安全资料管理规程》DBJ53/T-196-2026,自2026年12月1日起实施。
PDF文档信息
Vip.1
本规程系统性地划定了云南省建筑工程安全资料的形成、分类、整理与留存规则,以“同步生成、源头负责、统一组卷”为主线,将建设、监理、施工三方职责与资料口径一一绑定,覆盖从开工准备到竣工验收后移交的全周期。
三类资料分源定责,统一编号但不锁死表单
安全资料按来源分为AQ-A(建设单位)、AQ-B(监理单位)、AQ-C(施工单位)三类,本规程以附录形式给出完整用表体系。当实际需要超出规程既有表格时,允许参建单位自编表格,前提是遵循对应类别编号且不重复,兼顾了规范性与工程现场弹性。
建设单位端:以许可、交底、支付和过程申报为锚点
建设单位的安全资料核心围绕合法性前置与过程管控展开:留存消防审查、施工许可证、地下管线与建(构)筑物移交单、安全生产措施费支付统计表、危大工程清单等记录;同时负责中止施工、恢复施工及终止施工安全监督等环节的申报文书,以《工程中止施工安全监督申请书》《工程复工验收报告》《工程终止施工安全监督申请书》等表单锁定节点责任。
监理单位端:审核、旁站、指令与报告连成闭环
监理单位的资料管理分为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和安全生产过程记录两个层次。在施工前审查人员资格、危大工程清单报审、专项方案与安全生产措施费报审并签署意见;在施工中形成旁站记录、巡视检查记录、危大工程专项巡视检查记录台账;发现事故隐患时签发监理通知或工程暂停令,施工单位拒不整改且建设单位未有效制止的,通过监理专报或急报表向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形成逐级升级的书面痕迹链。
施工单位端:十一类分项资料细化到表单级管控
施工单位安全资料按管理领域拆分为十一大类: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脚手架、基坑、模板支撑体系、高处作业、临时用电、建筑起重机械、施工机具、消防管理、有限空间作业。每一类均规定需留存的专项方案、验收表、检测记录、日检表和台账,例如脚手架部分涵盖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升(降)前后验收表,高处作业覆盖移动式操作平台、悬挑式钢平台和临边洞口防护设施验收表,消防管理按动火等级设置三级动火作业证等,实现“一项作业一套表”。
可免费试读【3页/共165页】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