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时期是贵州趁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
2022年8月11日,贵州省自然资源厅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科学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矿产资源,促进矿业可持续健康发展,提高矿产资源对贵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保障能力,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43号)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等部门规章,《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和《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相关规划,制定《贵州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
本规划是落实国家能源资源安全战略、加强和改善矿产资源宏观管理的重要手段,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活动的重要依据,是编制地方矿产资源行业专项规划和市县级矿产资源规划的重要遵循。规划基期为2020年,规划期为2021-2025年,展望到2035年。规划范围为贵州省行政辖区,规划对象是行政辖区内的矿产资源。
贵州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旨在科学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矿产资源,促进矿业可持续健康发展,提高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保障能力。规划涵盖现状与形势、指导思想、原则与目标、勘查开发新格局、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矿业转型升级、矿区生态保护修复及规划实施与管理等主要部分。通过优化区域布局、加强资源调查与勘查、推动绿色矿山建设、强化生态修复等措施,构建资源安全保障体系,提升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实现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
优化勘查开发区域布局
规划提出构建四大勘查开发区,包括黔中磷矿铝土矿、黔西煤矿金矿、黔北铝土矿锰矿、黔东锰矿重晶石等,明确重点发展区域和资源利用方向。
加强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
规划强调提升基础地质调查工作程度,推进矿产资源国情调查,完善地质资料社会化服务,加快优势矿产资源勘查,提高矿产资源勘探水平。
贵州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是落实国家能源资源安全战略的重要举措,为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活动提供了重要依据。规划将有效提升矿产资源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推动矿业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通过构建资源安全保障核心区、加强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促进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规划将显著提升矿产资源的集约节约利用水平,推动绿色矿山建设,改善矿区生态环境,增强矿产资源对国家能源安全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保障能力。同时,规划将助力贵州打造西部大开发改革示范区,提升矿政管理信息化水平,推动矿产资源管理现代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