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第2部分:制图技术规范》DB43/T3522–2026,自2026年5月5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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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范对湖南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图件的制作提出了系统性技术要求。本规范明确图件应遵循完整、科学、准确、协调的原则,与国土空间规划及“三区三线”成果相衔接,并集成了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等要素的空间表达。在制图细节上,本规范对空间参照系、地图投影、比例尺、图廓整饰、指北针、注记字体及图层压盖顺序等均设定了统一标准,并配套了二十三份规范性附录,以图式样图的形式直观规定了基础地理信息、各环境要素管理分区及生态环境管控单元的符号、配色与表达样式,确保全省成果图件的规范统一与精准传导。
技术体系与绘制逻辑
本规范建构了“基础底图—要素分析图—综合管控单元图”的制图技术体系。它以行政区划、土地利用、数字高程和水系等工作底图为基础,按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含水、大气、土壤)、资源利用上线(含岸线、水资源、土地资源、能源)的逻辑分层分类绘制专题图件,最终落位到全域覆盖的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图上。每一类图件均详细规定了图层压盖顺序,确保各类空间信息清晰展示、互不压盖,在视觉上形成从基础到专题再到综合管控的递进逻辑。
要素表达与符号管理
本规范通过大量规范性附录,对图件的视觉表达进行了标准化管理。它详细规定了基础地理信息要素、行政区划、水系、土地利用现状及各类生态环境管理分区的表达图式,明确了填充颜色、线型、符号的规格。例如,对地表水环境、大气环境、土壤环境以及生态保护红线等关键分区,均设置了专属的图式标准与样图参照,确保各级编制单位在成果表达上具有高度的识别性和一致性,能够在全省范围内实现数据的直观比对与集成。
质量控制与动态更新
本规范设定了贯穿制图全过程的质量控制要求,强调对图名、比例尺、图例等核心要素进行核查,保障图件的完整性与一致性,并要求图件数据质量须满足信息平台建设的接口规范。同时,本规范确立了动态更新调整机制,明确制图工作需依据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数据的变化进行同步更新,图件要素必须与数据库严格匹配,以维持图件的现势性、准确性和适用性,从而支撑生态环境的长期精细化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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