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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6.08.04-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建设用地使用权(地下)出让价格评估指引(试行)》中估协发〔2026〕50号.pdf

2026年8月4日,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为规范建设用地使用权(地下)出让价格评估,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司会同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组织专家编制《建设用地使用权(地下)出让价格评估指引(试行)》中估协发〔2026〕50号。

本指引旨在规范建设用地使用权(地下)出让价格评估行为,以促进地下空间合理开发利用、完善价格管理并保护相关方合法权益。本指引适用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下)出让价格评估及因调整地下空间土地使用条件需补缴地价款的评估,其他类似评估可参照执行。在评估原则方面,本指引在遵循既有规程规范的基础上,补充了深度递减、地表关联和效益均衡三大原则,强调地下空间价值随深度增加而递减、与地表区位正相关,并需在现行技术经济水平下均衡考量收益与成本。评估时可根据对象状况单独或与地表整体评估,并要求根据资料情况选择适宜方法,充分关注地下空间的特殊影响因素。

核心原则与适用情形

本指引确立了地下空间评估特有的三项原则,即深度递减、地表关联和效益均衡,从价值变动规律、区位依附关系和成本收益平衡三个维度指导评估实践。适用范围上,本指引主要针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下)出让和因调整土地条件需补缴地价款的评估,为相关交易和管理行为提供技术依据。

评估方法选用要点

本指引细化了各类评估方法的应用重点。市场比较法需结合地下空间特征,充分考虑地质、深度、层高、通行连通状况、人防工程功能等因素,并规定了交易实例的选择范围和时限。收益还原法要求合理剥离地下宗地收益,并在总费用中计入因地下开发而增加的维修养护等摊销,其土地还原率一般高于地表对应用途。剩余法则强调根据开发类型合理确定周期和成本分摊,利润率参考同类项目平均水平。

特殊情形与报告要求

对于仅有一种方法适用的情况,可审慎采用地表地价比例法作为补充验证,但需收集足够案例并专家论证,不可直接套用地方收取比例。在报告撰写方面,本指引要求明确评估范围的水平及深度,详细描述已建成或未建成估价对象的实物状况、出入口、连通条件、地表物及权属信息,尤其针对地下市政基础设施,还需描述其穿越区域的地表利用现状和空间约束条件。

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建设用地使用权(地下)出让价格评估指引(试行)》中估协发〔2026〕50号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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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建设用地使用权(地下)出让价格评估指引(试行)》中估协发〔2026〕50号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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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建设用地使用权(地下)出让价格评估指引(试行)》中估协发〔2026〕50号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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