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22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提高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风险隐患闭环监管、监测预警能力,规范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的风险评估、系统设计、施工、验收、运行和维护,提升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风险预防处置科学化、信息化、标准化水平,提高城市重大风险防控与突发事件处置能力,构建智能高效的新型城市基础设施体系,制定《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运行监测技术标准(试行)》。
本标准适用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各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县(市、区)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
本规范立足宁夏实际,系统构建了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运行监测的技术体系与全流程管理要求。本规范围绕燃气、热力、供水、排水防涝、污水处理、道路桥梁隧道及综合管廊等关键领域,以需求为导向,遵循因地制宜、资源统筹的原则,明确了涵盖数据库建设、风险评估、监测感知网建设、监管平台建设、综合监管与预警处置、验收与运行维护等核心环节的技术标准。本规范强调通过风险评估精准识别风险点位,据此部署前端物联感知设备,构建地上地下一体化的实时监测网络,并将各类监测数据与业务数据汇聚至统一监管平台。在此基础上,本规范建立了从数据预处理、监测报警、预警分析到分级响应处置的闭环管控机制,推动风险防控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预防转变,旨在提升城市安全运行的科学化、信息化和标准化水平。
本规范要求构建覆盖基础数据、监管数据、监测数据及外部共享数据的完整数据库体系,整合地下市政设施普查及自然灾害普查等成果,为系统运行提供统一的数据支撑。在此基础上,本规范将风险评估明确为工程建设的先行环节,规定由运营企业作为责任主体,按照计划准备、风险识别、风险分析及风险评价的流程,采用风险矩阵法科学划分四个风险等级,最终形成“四色图”和风险清单,并以此作为后续监测感知网布点与设计的根本依据。
本规范针对不同基础设施对象,详细规定了监测布点原则与监测指标。要求依据风险评估结果,对高风险区域、人口密集区及关键设施优先部署压力、流量、气体浓度、结构应力等感知设备,并明确了设备在防沙、耐低温等方面的环境适应性要求。监管平台采用“前端感知层、网络传输层、数据服务层、管理平台”的总体架构,并按自治区、市、县三级进行功能配置,确保实现跨层级的数据汇聚、共享共用与业务协同。
本规范建立了综合监管与预警处置机制,通过对采集数据进行去毛刺、动态阈值分析等预处理与模型计算,实现设备故障报警和分级运行异常报警。结合周边危险源与防护目标进行综合研判,将风险预警划分为三级,并针对不同级别制定了从即时通讯发布、权属单位现场处置到行业部门监督协调的标准化应急响应流程。此外,本规范严格规定了系统验收条件,并提出了涵盖平台24小时值守、设备在线率保障及网络安全防护的运行维护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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