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13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为了在煤矿瓦斯发电工程设计中,贯彻国家的法律法规、“双碳”战略和技术经济政策,规范设计技术标准,提高设计质量,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符合国情、节能减排和保护环境,制定《煤矿瓦斯发电工程设计标准》(征求意见稿)。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下列范围的煤矿瓦斯发电工程的设计:煤矿瓦斯往复式内燃发电机组发电工程;煤矿瓦斯蓄热氧化发电工程。
本标准是为规范煤矿瓦斯发电工程设计而修订的国家技术文件,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煤矿瓦斯往复式内燃发电机组发电工程及蓄热氧化发电工程。本次修订立足于贯彻国家法律法规与“双碳”战略,新增了蓄热氧化工艺、碳减排及智能化系统的技术规定,并对低浓度瓦斯气源接口、放散管防雷及烟气净化等要求进行了修订。本规范从气源条件、站区规划、瓦斯输送与预处理、内燃发电及蓄热氧化工艺、余热利用、电气及监控系统、建筑结构与环保节能等方面作出了全链条规定,强调安全可靠与节能减排,旨在提升设计质量,确保工程与煤矿抽采系统相适应。
本规范明确了高浓度、低浓度及超低浓度瓦斯的定义与划分界限,并对不同浓度的瓦斯输送方式、安全保障设施及管道设计提出了差异化要求。在发电工艺上,规范纳入了内燃机发电与蓄热氧化两种路径,详细规定了瓦斯发电机组的选型、效率、排放指标以及蓄热氧化装置的甲烷摧毁率、热回收率和掺混浓度控制要求。此外,为构建完整的发电工程体系,规范对余热利用的锅炉与汽机参数、蒸汽发电工艺系统以及缸套水和烟气余热回收进行了系统规定。
本规范将安全置于核心地位,通过划定火灾危险性分类与爆炸危险区域,严格规定了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泄压、防爆及安全疏散设计要求。在电气与监控方面,对联络线接入、站用电负荷等级、应急照明与消防报警联锁、智能化系统层级架构等作出了具体规定,并强调在瓦斯泄漏达到一定浓度时须实现自动切断气源与电源。在辅助设施上,涵盖了水处理(如冷却水、余热锅炉补给水)、给排水及消防、采暖通风与防冻、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等系统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