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15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规范河南省历史建筑安全监测工作,提升历史建筑安全保障水平,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数据准确、安全可靠,制定河南省《历史建筑安全监测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
本标准适用于河南省历史建筑使用期间和施工期间的安全监测。
本规范旨在为河南省历史建筑安全监测工作提供统一技术依据,适用于历史建筑使用期间及施工期间的安全监测。本规范涵盖使用安全监测、施工安全监测与周边环境影响监测三大类别,明确了应开展监测的建筑本体状况、施工工况及环境干扰等具体情形。本规范确立了仪器监测与巡查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并要求设置监测预警值、对监测系统进行有效性维护。在技术内容上,本规范系统规定了变形、应力应变、环境、生物病害、土质及消防等监测项目的选择、频次、控制值及预警标准,并对各类监测方法、数据处理与成果报告提出了具体要求,以确保监测工作的规范性与可靠性。
本规范明确了历史建筑安全监测应覆盖使用安全、施工安全及周边环境影响三大场景,并针对结构老化、损伤维修、周边施工扰动等不同情况,分别列出了必须启动监测的具体前提条件。
本规范首次在省级标准中引入黄色、橙色、红色三级预警机制,分别对应监测控制值的65%、80%及100%,实现了从提前关注到紧急处置的递进式风险响应。针对河南省特有的生土结构、石结构等历史建筑类型,本规范开创性地制定了差异化的变形与裂缝控制限值,严格区分“监测预警”与“危险鉴定”的界限,解决了该类建筑长期缺乏专门监测判据的难题。此外,本规范还根据不同结构形式和保护等级,细化了振动速度控制值,为精细化保护提供了量化标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