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9日,海口市城市管理局为规范本市市政人行道及市政公共空间电动自行车充换电设施规划、审批、建设、运营及监管工作,保障城市通行安全、消防安全与市容环境秩序,制定《海口市市政人行道及市政公共空间电动自行车充换电设施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海口市行政区域内,利用城市主次干路、支路(里巷)人行道、市政公共空间、桥下空间、城市边角地、道路预留空地、绿化带外侧等可利用公共区域,新建、改建、扩建电动自行车充换电设施的规划、审批、建设、运营及监管活动,适用于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