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7日,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为规范不动产登记代理行为,提升行业服务质量和公信力,促进不动产登记代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制定《不动产登记代理行业执业行为准则》和《不动产登记代理行业职业道德准则》中估协发〔2026〕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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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6.07.07-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不动产登记代理行业执业行为准则、不动产登记代理行业职业道德准则》.pdf
本准则由《不动产登记代理行业执业行为准则》与《不动产登记代理行业职业道德准则》两部分组成,旨在全面规范代理机构及专业人员的执业活动与职业操守。本文从市场竞争、执业自律、业务承接、外部作业、成果形成到档案管理,系统构建了覆盖业务全流程的行为规范体系;同时确立了以爱国守法、遵德守正、尽职守规、公平守道、自律守信、尽责守约、独立守职、客观守真为核心的职业道德框架。通过明确禁止虚假宣传、商业诋毁、证书挂靠、低价恶性竞争等不正当行为,要求从业人员保持独立客观、审慎勤勉,切实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委托人合法权益,以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提升行业公信力。
执业行为全流程规范
本准则对代理机构及专业人员从事不动产登记代理业务的市场竞争、执业自律、业务承接、外部作业、成果形成及档案管理等各环节均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代理机构应依法设立与公平竞争,杜绝证书挂靠;专业人员须具备相应资格,独立客观执业,不得进行欺骗性承诺。在承接业务时需评估风险、回避利害关系,外部作业应严格核查资料与现场,形成代理成果须经内部审核并如实披露瑕疵,档案管理则要求完整留存工作底稿并严格保密。
职业道德核心要求
本准则构建了多层次的职业道德体系,涵盖对国家、社会、环境、单位、同行、行业、客户、项目及业务等不同主体的责任。要求从业人员爱国守法、遵德守正,对单位尽职守规,与同行公平竞争,对行业自律守信,对客户尽责守约,对项目独立守职,对业务客观守真。特别强调不得索贿受贿或谋取不正当利益,对执业中知悉的秘密与隐私负有永久保密义务,始终保持职业独立性,以质量求生存、以合规为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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