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4日,广东省人工智能创新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为推动广东省人工智能技术创新,培育人工智能创新发展生态,加快人工智能全域全时全行业应用,推进人工智能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促进人工智能高质量发展,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广东省人工智能发展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人工智能基础要素供给、创新生态建设、应用赋能、跨境合作、支持与保障以及安全治理等相关活动。本条例所指的人工智能,是利用计算机或其控制的设备,通过模拟、延伸和扩展人类智能,运用感知环境、获取知识、推导演绎等方式,实现智能化任务的理论、方法、技术及应用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