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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4.04.08-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并印发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凭证、告知承诺文书式样的通知》建科规〔2024〕3号.pdf

2024年4月8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并印发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凭证、告知承诺文书式样的通知》建科规〔2024〕3号。

本通知旨在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工作,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进行修订并正式印发新的消防验收备案凭证及告知承诺文书式样。本通知着重强化了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的技术深度和专家评审的严谨性,明确了特殊消防设计文件须包含两种以上方案的比选报告、火灾数值模拟验证以及重大工程实体试验等内容,并细化了专家评审的讨论要点。同时,本通知创新性地引入了告知承诺制备案方式,针对一般项目允许建设单位采用告知承诺方式申请备案,并配套印发了相应的告知承诺书和备案凭证式样,优化了备案抽查比例和现场检查依据,进一步完善了档案管理要求,推动消防审验工作更加精准高效。

强化特殊消防设计审查的技术要求

本通知对特殊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技术资料进行了全面细化,要求提交的特殊消防设计文件必须包含必要性论证报告、两种以上方案的综合分析比选报告、火灾数值模拟分析验证报告以及重大工程的实体试验验证报告。这些要求从设计必要性、方案比选科学性、模拟分析真实性和试验验证可靠性等方面层层递进,确保特殊消防设计方案不低于现行标准的安全水平。

完善专家评审机制与评判标准

本通知修订了专家评审的内容和结论规则,明确评审须针对设计超出标准的理由、新技术新材料应用可行性、历史建筑保护需要及数值模拟参数设定科学性等七个维度进行充分讨论。评审结论须经四分之三以上专家同意方为通过,且每位专家须独立出具明确的同意或不同意意见,增强了评审的专业性和公信力。

推行告知承诺制并优化备案管理流程

本通知新增了告知承诺制备案方式,适用于省级主管部门公布的一般项目,建设单位提交信息完整的备案表和符合要求的承诺书后即可获得备案凭证。同时调整了重点项目的抽查比例规则,并明确现场检查应依据竣工图纸和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进行,在便利市场主体的同时强化了事中事后监管效能。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并印发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凭证、告知承诺文书式样的通知》建科规〔2024〕3号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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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并印发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凭证、告知承诺文书式样的通知》建科规〔2024〕3号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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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并印发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凭证、告知承诺文书式样的通知》建科规〔2024〕3号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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