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13日,四川省自然资源厅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四川省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的组织和实施,提高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印发《四川省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管理办法》川自然资发〔2026〕9号。
本办法所称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包括特大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储备实施类地质灾害防治项目以及其他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根据项目特点实行分类管理。特大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指威胁城镇(村庄)、难以实施避险搬迁且工程治理后防灾效果明显的项目。申报工程治理的隐患点应满足特大型地质灾害(隐患)标准,详见附件1。储备实施类项目包括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大中小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排危除险、治理工程维护加固、自动化监测预警等项目,实行“先储备后实施”。其他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包括群测群防队伍建设、避险搬迁、能力建设和科技支撑研究以及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项目、突发险—2—情紧迫的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