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28日,陕西省自然资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发布陕西省《黄土高原坡面壤中流监测规范》(征求意见稿)。
本文件规定了坡面壤中流监测技术的术语和定义,壤中流监测设施,降水径流观测、取样、清洗、监测记录等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黄土高原坡面壤中流监测。
本规范立足黄土高原特殊水文地质条件,针对坡面壤中流监测活动的全流程提出了系统性的技术与管理要求。本规范从术语定义、设施布设、降水径流观测、取样与清洗方法以及监测时间安排和数据记录整编等方面,构建了一套适用于该区域的标准化监测体系,旨在确保监测数据的同步性、代表性与规范性,为黄土高原水土流失治理和水资源管理提供可靠的基础数据支撑。全文以总则为统领,以规范性引用文件为支撑,详细规定了围埂、集流槽、导流管、集流桶和截排水沟的建造参数与功能要求,并对水量、水质、水温的监测操作及样品保存运输等环节设定了严格的技术细则。
本规范明确了坡面壤中流监测设施应由围埂、集流槽、导流管、集流桶和截排水沟等部分构成,并对各部件的尺寸、材质和埋设标准提出了量化规定。围埂需高出地面25 cm至35 cm并深入地下30 cm至40 cm以确保边界隔离;集流槽表面须保持光滑不拦挂泥沙;导流管采用内径15 cm的PVC管,集流桶则根据实际需求选用不同规格的塑料桶并加盖板,从而保障径流与泥沙的完整收集。
本规范对降水、水量、水质和水温的同步监测作出了明确指引。降水监测要求配备人工与自记雨量计,并按固定频次记录数据;水量测量需通过校准曲线换算径流量,并关注泥沙沉积情况;水质采样使用经特殊清洗的聚乙烯瓶,样品需添加固定剂后冷藏并及时送检;水温监测则要求连续两次读数的算术平均值且误差不大于0.4 ℃。取样完成后须对全部器具进行彻底清洗,以防交叉污染。
本规范将监测时段划分为日常监测和特殊监测两大类,日常监测建议在每日8:30至17:30之间进行,特殊监测则涵盖了降雨事件期间及降雨后的完整水文过程,直至水流完全消退。在数据整编方面,本规范强调原始数据须随测、随算、随整理、随分析,并要求计算指标填写齐全,对可疑或改正数据必须添加备注说明,最终应编制年度整编报告并归档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