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1日,北京市《城市更新分类实施指引》PPT课件。
本指引是北京市为系统推进城市更新工作而制定的分类操作手册,按照居住类、产业类、设施类、公共空间类、区域综合性五大更新类型,分别明确适用范围、申报流程、任务清单及政策案例支撑。本指引以流程图表和清单化方式,为各级实施主体提供从项目识别、方案编制、联合审查到施工许可的全链条操作指南,覆盖危旧楼改造、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电梯加装及更新、老旧厂房与低效产业园区更新、低效老旧楼宇改造、商业设施升级、公共服务与市政设施完善、公共空间品质提升以及城中村与街区统筹更新等主要场景,强调自下而上的申报原则和政府支持、社会参与的实施机制。
居住类更新三类场景的差异化路径
本指引针对居住类更新分别设定危旧楼改造、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和电梯加装及更新的实施路径。危旧楼改造聚焦经鉴定不具备加固条件的老旧住宅楼,实行基层组织申报、区政府审核、市级联席会议审议的流程;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面向建成年代早、设施老化、缺乏长效管理的小区,同样遵循自下而上的申报程序并整体纳入城市更新计划管理;电梯加装及更新则区别对待地上四层及以上未设电梯的多层住宅与纳入超长期国债支持的老旧电梯更新,明确产权要求和不适用范围。
产业类更新的双路径审批机制与适用界定
产业类更新涵盖老旧厂房、低效产业园区、低效老旧楼宇和商业设施四类,均采取“按其他路径实施”与“实施方案联合审查”双轨制。“按其他路径实施”适用于不改变规划使用性质、建筑规模和主体结构的内部装修改造项目,可直接申请施工许可;涉及用地功能调整、土地用途转换、业态重大变化或涉及公共利益的项目则须编制实施方案并通过联合审查。同时明确老旧厂房建筑面积须超过3000平方米,低效产业园区须空间连片且符合认定标准,商业设施主要指购物中心和百货店等具有一定规模的商业建筑。
设施类与公共空间类更新的覆盖广度
设施类更新涵盖教育、医疗、体育、养老、托育、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地下管网、交通基础设施、排水防涝等市政设施,消防及平急两用等公共安全设施,以及嵌入式服务设施和老旧小区配套设施完善,符合简易低风险或豁免清单情形的按简化程序办理。公共空间类更新聚焦绿色空间、滨水空间和慢行系统等环境品质提升项目,同样参照简化程序或标准流程实施。
区域综合性更新的统筹整合逻辑
区域综合性更新整合城中村改造、活力片区、老旧街区、商业街区和文化片区等多种场景,将居住、产业、设施、公共空间等更新类型纳入统一片区进行统筹推进,以街区为单元整合各类空间资源,实现多类型更新项目的协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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