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14日,安徽省自然资源厅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实施全面节约战略,推进各类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部署,纵深推进我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健全我省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标准体系,助力新质生产力为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动能,特制定《安徽省新兴产业用地指导标准(2026年版)》。
本标准是指导各类新兴产业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用地审批和办理供(用)地手续制度规范,新兴产业项目用地准入、土地供应、供后监管、土地开发利用,可参照本标准的容积率、建筑系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比例、固定资产投资、亩均税收和土地产出率等指标。新兴产业项目用地范围内严禁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新兴产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新兴产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新兴产业生产必需的研发、设计、检测、中试设施,可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之外计算,且建筑面积≤新兴产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并要符合相关工业建筑设计规范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