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10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进一步完善江苏省污染地块修复管理工作,促进污染地块安全有序再开发利用,制定江苏省《污染地块修复监督管理土壤及地下水监测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
本文件提供了污染地块修复监督管理土壤及地下水监测的基本原则、工作内容、工作程序以及监测点位清单编制、监测方案制定、现场监测及采样、实验室检测、监测评价和监测报告编制等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针对规划为一住两公,已完成修复效果评估但未进行评审的曾纳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地块的公共监测。非“一住两公”地块修复效果的公共监测可参照执行。本文件不适用于放射性及致病性生物污染地块的公共监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