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2日,应急管理部危化监管二司为规范和加强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风险防控工作,制定《《地下储气库安全规范》(征求意见稿)。
本文件规定了油藏型、气藏型和盐穴型天然气地下储气库选址、设计、建设施工、投产试运、生产运维、应急管理等过程中安全要求,描述了对应的证实方法。本文件适用于油藏型、气藏型和盐穴型天然气地下储气库的安全管理工作。
本规范规定了油藏型、气藏型和盐穴型天然气地下储气库全生命周期的安全要求,覆盖选址、设计、建设施工、投产试运、生产运维及应急管理等关键环节。本规范以系统性风险防控为核心,从地质体完整性、井筒安全性到地面设施可靠性,构建了多层次的技术与管理防线。在编制过程中,本规范充分吸纳了国内数十年的建设运行经验与良好作业实践,并融合了现有行业标准的技术成果,旨在统一和提升行业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储气库在复杂注采工况下的长期安全稳定运行,保障能源供应与公共安全。
本规范构建了从选址到弃置的全链条安全要求框架。选址强调避开敏感区域并评估地质密封性;设计阶段针对地质工程、井工程、造腔工程及地面工程分别提出具体技术指标,如套管强度与密封性、盐穴顶板厚度等;建设施工与投产试运环节则规定了各专业施工及投产前测试的基本安全准则,确保工程实体质量受控。
本规范针对储气库运行的核心风险环节进行了重点规制。在地质体方面,要求对盖层、断层、底托层等密封性进行评估,并布置温度、压力、流体及完整性监测系统。在井工程方面,强调生产套管采用气密封螺纹,固井须用韧性或自愈合水泥体系,并对老井利用与封堵提出安全要求,严防气体泄漏风险。
本规范明确了生产运维阶段对地质体、井口井筒及地面设施的常态化监测与维护检修要求,并对储气库达到设计寿命后的弃置作业规定了安全准则。同时,应急管理部分要求建立组织机构、制定应急预案并配备应急物资,形成对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响应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