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林木采伐与更新技术导则》DB41/T3039-2025,自2026年03月03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林木采伐与更新的术语和定义、原则要求、商品林采伐、公益林采伐、伐区清理、采伐缓冲带、森林采伐更新、伐区调查设计、档案管理。本文件适用于林地上的林木采伐和更新,非林地上林木采伐可参照执行。
本导则立足河南省森林资源管理实际,系统规范了林地上林木采伐与更新的技术活动。全文坚持保护发展与合理利用相结合的原则,落实公益林和天然林保护修复政策,通过科学采伐促进森林培育,合理利用森林、林木及林下资源,旨在构建健康、稳定、优质、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本导则明确实行分类经营,将采伐活动划分为商品林采伐和公益林采伐两大体系,分别规定主伐、抚育采伐、改造采伐、更新采伐及其他采伐方式的适用对象与技术要求,并配套伐区清理、采伐缓冲带设置及档案管理等全流程技术规范。
本导则将森林采伐按经营目的区分为商品林和公益林两大板块。人工商品林以经济效益为主,由林权所有者自主经营,主伐可采用皆伐、渐伐、择伐三种方式;天然商品林则禁止商业性采伐。公益林严格保护,抚育采伐参照商品林技术标准执行,改造采伐和更新采伐设定了严格的适用条件与作业要求,特殊保护地带和重点保护地带的防护林、特种用途林严格限制采伐活动。
本导则对各类采伐方式的适用对象和技术要求作出详尽规定。皆伐与皆伐改造主要针对成熟或低效人工用材林,均设置面积、坡度、保留带等限制条件;渐伐适用于特定林分状况的人工用材林,可分二至三次逐步完成;择伐适用于复层异龄林或培育大径材的林分,并附录列出了主要树种的择伐目标胸径。更新采伐、抚育采伐及改造采伐各自对应明确的适用情形,确保采伐决策有据可依。
本导则强调采伐后的更新恢复,依据立地条件和采伐方式选择人工更新、人工促进天然更新或天然更新三种途径,并附录了全省森林采伐更新主要造林树种名录。同时,设立采伐缓冲带制度,要求在河流、水库、自然保护地等敏感区域周边保留一定宽度林木,保护水体岸线和生态栖息地,体现了生产作业与生态保护协调推进的治理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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