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22日,发布国家标准《城市轨道交通车辆防火要求第1部分:总则》(征求意见稿)。
本文件规定了城市轨道交通车辆防火总体要求、车辆火源模型及火灾分类、运行类别及车辆防火等级。本文件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车辆防火设计。
本文件作为《城市轨道交通车辆防火要求》系列标准的第1部分,旨在确立城市轨道交通车辆防火的总体框架与共性基准,为后续材料部件、防火隔断、结构疏散、电气设备、火灾控制及可燃装置等专项标准提供纲领性技术依据。本导则遵循“基础通用—专项技术—系统管控”的层级逻辑,围绕总体要求、火源模型与火灾分类、运行类别与防火等级三大核心板块展开,适用于各类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的防火设计,力求通过系统化、模块化的结构适配我国高密度运营场景,并兼顾国际发展趋势。
本导则明确车辆应基于同一时间仅发生一处火灾的假设采取防控措施,火源模型须符合规定。车辆需依据防火等级选用符合火焰传播、烟密度、烟气毒性及热释放速率等性能要求的材料及部件,并按照运行类别设置司机室与客室间等多类防火隔断,确保其耐火完整性与隔热性。同时,车辆必须具备火灾时紧急疏散功能,配备疏散指示标志及应急照明系统,并保障应急广播等关键设备在火灾中正常运行。
本导则建立了包含5种典型工况的车辆火源模型,将火灾划分为客室材料小范围失火、技术设备故障引发火灾以及其他更严重的引燃场景三类,为火灾场景设定和危害评估提供统一基础。在此基础上,结合运行线路的敷设方式、疏散条件和运行时长确定运行类别,并将车辆防火等级由低至高划分为1级、2级和3级,实现了不同线路条件和风险等级下防火设计的差异化定级与精准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