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体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生态风险评估技术指南》T/CSES159-2024,自2024年8月6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生态风险评估的工作原则和程序、风险快速识别、第一阶段评估、第二阶段评估、不确定性分析、风险评估报告编制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拟开发利用为工商业用地、住宅用地、公园绿地等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生态风险评估。
本指南规定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生态风险评估的技术要求,适用于工商业用地、住宅用地、公园绿地等建设用地的生态风险评估工作。本指南构建了“风险快速识别—第一阶段评估—第二阶段评估”的递进式评估程序,针对土壤污染物对动物、植物、微生物等生态受体的潜在危害进行科学定量评估。本指南明确了合法合规、适用可行、独立客观的工作原则,并提供了商值法、证据权重法、概率法三种逐层深化的第二阶段评估方法,其中商值法通过比对污染物浓度与预测无效应浓度判定风险,证据权重法整合化学、毒理、生态三条证据链进行综合评判,概率法则基于物种敏感度分布曲线与暴露浓度分布的联合分析表征风险水平。同时,本指南对评估过程中的不确定性来源和参数敏感性分析方法作出了规定,并要求编制完整的风险评估报告。
本指南建立的风险评估程序从风险快速识别起步,通过对比评估区与对照区土壤污染物浓度差异、观察生物表观症状等方式进行初步分析。当评估区污染物浓度与对照区存在显著性差异,或生物出现因体内污染物浓度高导致的异常症状等情形时,即可启动正式的生态风险评估。
第一阶段评估采用筛选值比对法,将土壤污染物浓度与现有的生态风险筛选值或经推导获得的筛选值进行比较,判断风险是否可接受。第二阶段评估则根据场地需求选择不同的技术方法:商值法基于毒性数据外推或暴露量计算模型推导预测无效应浓度,证据权重法通过化学指标、毒理指标和生态指标的多维证据链综合评估,概率法运用安全阈值、概率密度函数重叠面积和概率曲线分布等方式进行风险表征。
本指南根据土地利用类型设置了差异化的生态受体保护水平,工商业用地、住宅用地和公园绿地的保护水平分别为50%、75%和80%。对于多种污染物共存的场地,本指南采用浓度加和模型对复合污染风险进行统一表征,确保评估结果能够反映多种污染物的联合生态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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