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30日,海洋行业标准《波浪能、潮流能和海上风能联合发电装置实验室测试方法》已编制完成征求意见稿。
本文件规定了波浪能和海上风能联合发电装置、潮流能和海上风能联合发电装置实验室测试的一般规定、试验程序、测量操作、试验数据处理、试验报告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波浪能和海上风能联合发电装置、潮流能和海上风能联合发电装置论证阶段和方案阶段缩比模型的实验室水池测试。
本规范规定了波浪能与海上风能联合发电装置、潮流能与海上风能联合发电装置实验室测试的通用技术框架。本规范围绕论证阶段和方案阶段的缩比模型水池测试,系统涵盖了试验模型的一般规定、试验条件与程序、各物理量测量操作、试验数据处理方法及试验报告编制要求。本规范明确了模型相似比尺与相似准则的选择原则,细化了两阶段模型制作精度、锚泊系统模拟及动力输出装置替代方案,并对风、浪、流耦合试验的工况标定与流程做出具体规定。测量部分统一了波浪、流速、风速、姿态、受力及输出电参数等关键量的仪器选型、布置位置与数据采集要求,数据处理部分给出了规则波与不规则波输入功率密度、捕获宽度、潮流输入功率及转换效率等的计算公式,确保试验结果的可比性与可靠性。
本规范将试验模型分为论证阶段与方案阶段,分别提出理想化简化模型和接近原型的实体模型两条路径,并在几何精度、重心位置、质量及转动惯量方面设定差异化的允许偏差。试验水槽或水池需具备同时模拟波浪、水流和风的能力,对平均风速、流速、波高及波周期的允许偏差做出定量规定,同时要求设置消波装置以控制反射波影响。模型布放位置以波长为基准确定与造波板和消波器的距离,确保测试区域流场品质。
本规范针对波浪、流速、风速、姿态、受力及电参数六大类测量对象,分别指定了适宜的传感器类型及其精度等级。浪高仪、流速仪和风速仪在工况标定与正式试验阶段采用不同的布置方案,标定时在模型中心位置布点,正式试验时仅保留侧向参照点以消除干扰。力传感器按测量目的选用单向至六分力不等,电参数测量涵盖电压、电流、功率和负载电阻,并强调了仪器的检定校准有效性与同步采集频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