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绿色勘查技术规程》DB36/T2194-2025,自2026年07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绿色勘查总则、场地建设与勘查施工、生态修复、和谐勘查、绿色勘查管理、资料整理的基本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江西省辖区内地质勘查工作,其他地质工作可参照执行。
本规程确立了江西省地质勘查工作全过程的绿色勘查技术准则与行为框架。本规程围绕总则、场地建设与勘查施工、生态修复、和谐勘查、绿色勘查管理及资料整理等核心环节,系统规定了在满足勘查目的与安全施工前提下,最大限度减少生态环境扰动的标准化路径。本规程强调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要求将绿色理念同步融入项目设计、施工、验收与成果总结,通过因地制宜选择先进的勘查技术、环保材料与施工工艺,严格管控道路修筑、驻地建设、槽探、钻探、化探等各类作业对土地、植被、水源及野生动物的影响,并明确场地清理、平整、覆土到复垦复绿的全链条生态恢复要求,同时兼顾社区关系协调与全过程资料留痕管理。
本规程对地形测绘、物化探、槽探、浅井、坑探、各类钻探及水工环调查等主要勘查手段,逐一给出了差异化的环境保护操作细则。例如,要求优先利用既有道路、鼓励无人机搬运与浅钻代槽,推广“一基多孔”“泥浆不落地”及环保泥浆;施工中须分类堆存表土与基岩,采取截排水、防渗、降尘降噪措施;严禁随意伤害野生动植物,所有废弃物须严格按固废、危废及放射性标准分类处置,确保从源头防控生态破坏与环境污染。
本规程要求勘查工作结束或阶段结束后,须及时拆除设施、清理垃圾,并依据自然地理条件实施场地分层逆序回填、表土覆盖及复垦复绿。复垦需符合耕地、林地或草地的相应质量标准,优先回植移植树木与原剥离草皮,补种品种应选用适应当地环境的物种。此外,本规程要求主动与地方政府及居民沟通协调,尊重民俗信仰,及时化解纠纷,共建和谐勘查环境,并接受主管部门对绿色勘查落实情况的监督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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