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8日,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扎实推进市县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便笺〔2023〕16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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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通知就扎实推进云南省市县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作出系统部署。本通知明确,市县级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的重要专项规划,是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的重要依据和空间指引,要求各地准确把握规划编制重点工作任务,认真落实规划成果要求及报批程序。本通知强调,规划编制需充分利用国土调查及自然资源专项调查成果,摸清生态本底、识别生态问题,科学确定2025年、2035年分阶段目标与约束性、预期性指标,并结合“三区三线”划定成果谋划总体布局,划定修复分区,部署工程项目。本通知还从组织领导、编制质量、经费技术保障三方面提出具体工作要求,明确市级规划须在2024年3月前完成、县级规划在2024年6月前完成,并随文印发《云南省市县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指南(试行)》,为规划编制提供全流程技术规范。
重点任务与编制路径
本通知要求规划编制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及年度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结合气象、地质、环境等数据,系统诊断生态问题与风险,综合生态功能定位和现状识别,明确修复思路与目标任务。同时,遵循生态系统演替规律,以“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科学划定修复分区,形成点线面结合、生态功能互为支撑的修复格局,并统筹部署生态、农业、城镇空间的修复工程项目,合理安排建设时序。
成果要求与报批时限
本通知规定规划范围为辖域全部土地,期限为2021至2035年,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成果须包括规划文本、图件、编制说明、专题研究报告、数据库及其他材料。市级规划须在2024年3月前完成编制并通过省厅技术审查,由同级人民政府审批后印发实施并报省厅备案;县级规划须在2024年6月前完成编制并报州(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查,审批后逐级汇交至省厅备案。
组织与质量保障
本通知要求各地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多部门配合参与的协调机制,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须牵头推进规划编制,重大问题及时报本级政府研究。规划编制须依据《云南省市县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指南(试行)》高质量开展,服从同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上位生态修复规划,衔接相关部门规划,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同时,各市县须主动协调财政部门落实编制经费,择优遴选熟悉区域情况、技术能力强的编制单位,保障工作顺利推进。
该通知标志着云南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体系建设进入实质推进阶段,对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与推动作用。该通知明确了市县级规划编制的任务书、时间表和路线图,为各市县提供了清晰的工作遵循和统一的技术标准,有助于加快形成省级、市级、县级三级贯通的生态修复规划体系,强化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统一履行。随文印发的编制指南进一步细化了总体要求、基础工作、规划内容、成果形式等全流程规范,为提升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提供了技术保障。该通知通过压实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主体责任,建立审查报批和备案汇交机制,将有效推动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任务在空间上的落地落实,促进国土空间格局优化和生态系统质量整体提升,为筑牢西南生态安全屏障、服务云南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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