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4日,江西省自然资源厅为规范补充耕地项目管理,印发《江西省补充耕地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本办法适用于江西省行政区域内实施的补充耕地项目。本办法所称补充耕地项目,是指落实国家关于耕地占补平衡工作要求,通过工程措施将农用地中的非耕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恢复或垦造为稳定利用耕地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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