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建筑防水技术标准》DBJ/T13-517-2025,自2026年2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适用于福建省新建、改扩建的房屋建筑防水的设计、施工、质量检验。本标准涉及的建筑防水材料为围护结构材料以外的防水材料。
本规程是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规范省内建筑防水工程而制定的地方技术标准,编号DBJ/T 13-517-2025。本规程以“施工可行、设防可靠、构造合理、经济合理、绿色环保”为原则,系统整合了建筑防水从材料选用、工程设计、施工工艺到质量检验与后期管理维护的全链条技术要求。内容覆盖屋面、地下工程、室内、外墙及特殊部位等各类防水场景,详细规定了改性沥青、合成高分子等防水卷材以及有机、无机防水涂料等材料的性能指标与进场复验项目。在设计与施工环节,本规程结合福建省夏热冬暖的气候特点与水文地质条件,提出了因地制宜的设防标准,并对冷粘法、热熔法、湿铺法等关键施工工艺及细部节点处理给出了明确的操作指引,旨在全面提升本省建筑防水工程的技术水平与质量可靠性。
本规程明确了防水材料的分类、技术性能及适用条件,要求材料须具备合格证明与型式检验报告,且复合使用时必须保证层间相容性。设计上强调根据工程类别、使用环境与结构特点确定防水等级与设防要求,优先采用结构自防水,并针对屋面、地下、外墙等部位给出差异化选材原则,例如种植屋面必须设置耐根穿刺防水卷材,地下防水材料需具备优异的耐久性。
本规程对各类防水卷材及涂料的施工工艺进行了细致规定,涵盖冷粘法、热熔法、自粘法、湿铺法、焊接法等多种工艺的操作要点,强调基层处理、搭接宽度、排气压实等关键工序的质量控制。同时特别关注施工缝、变形缝、穿墙管、门窗框周边等易渗漏细部节点的防水增强措施,要求增设附加层并嵌填密封材料,确保防水层连续封闭。
本规程细化了材料进场抽样复验与各部位施工完成后的质量检验标准,要求对屋面、室内涉水区域强制进行蓄水或淋水试验,并对涂膜厚度、卷材搭接等设置具体检测方法与抽检数量。此外,规定施工过程须严格执行自检、交接检与专职检查的“三检”制度,每道工序均需形成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本规程要求产权或物业单位建立日常巡查与维护保养制度,定期清理排水设施,并明确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时须由相关责任单位处置。同时强调在建筑使用中不得擅自改造有防水要求的涉水部位,禁止在地下建筑四周违规开挖或堆载,以保障防水系统的长期有效性与建筑结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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